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精神,推进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桂教研〔2021〕4号),推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培育国家和自治区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根据《自治区学位委员会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24年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的通知》(桂学位〔2024〕号8 号),结合开云官方注册·(中国)官方网站实际情况,现将该项目申报与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的与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家战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面向未来教育加快推进构建新质生产力,鼓励和支持高校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为抓手,聚焦研究生教育的重点、难点、关键问题,开展改革创新和实践应用,推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营造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良好氛围。争取通过课题申报培育出一批经过实践检验的广西研究生教育教学新成果,展示广西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效,对提高我区研究生教育质量起到引领和激励作用。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者须为开云官方注册·(中国)官方网站在岗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学风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优先向未获得过教改项目的一线骨干青年教师及管理人员倾斜;
(二)申报项目要充分对接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申报选题指南见附件3),对广西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一定理论指导意义和应用推广价值;
(三)已获得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资助但未按时结题者不得申报。近5年内已获得立项的项目,在研究内容没有特别创新或突破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三、项目申报名额和经费
学校根据教育厅“基本名额+统筹名额”的总数,推荐不超过39项项目报送自治区,获批项目每个项目资助3万元,校级项目另行通知,不在本次组织申报。
四、项目管理和实施
(一)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由项目负责人全面承担项目的管理与质量,组织项目组成员开展研究和实践工作;
(二)项目的立项、结题、延期、撤销等工作,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桂学位〔2014〕18号)执行(附件2)。
五、申报及评审流程
(一)8月2日前,项目申报者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到研究生院;
(二)8月5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三 )8月6日-8日,所有项目评审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8月9日-8月10日,项目公示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需登录网络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另行通知);
(五)8月11日-12日,研究生院将学校遴选结果上报至教育厅;
(六)教育厅组织评审,下文正式立项通知后,告知各项目负责人确认立项并拨付经费。根据学校统筹安排,2024年获得立项的项目经费分两期拨付,立项后拨付首期经费(总经费的三分之一),剩余经费结题后再予以拨付。超过实施年限结题的不予项目经费资助。
六、填表要求
(一)申报书中的“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栏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规范填写;
(二)获得2024年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名单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下文及学校公布为准,下文时间为项目立项时间。项目的实施年限时间为1至2年,原则上以项目立项时间起算。
七、报送材料要求
(一)所有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请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材料包括:
1.《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申报书》(附件4)纸质版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两颗订书针装订;电子版1份;
2.《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汇总表》(附件5)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
(二)所有材料纸质版请于2024年8月2日(星期五)当天(9:00-12:00 15:00-17:00)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交到育才校区田楼224办公室。电子版申报材料于2024年8月2日(星期五)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发送到研究生院学科办邮箱:yjsyxkb@126.com。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学科办林萱老师、丁梦琪老师咨询、办理,联系电话:电话:5848382、13737743920。
附件:
1. 自治区学位委员会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24年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的通知(桂学位〔2024〕8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桂学位〔2014〕18号)
3.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选题指南
4.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申报书
5.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5日